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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
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
一、鉴定所在宣传媒体上发布鉴定公告:向社会公布鉴定的职业(工种)、等级、时间和地点。
二、鉴定所组织报名须审核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,按照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用;本人填写《职业技能鉴定申批表》。
三、鉴定所在考务系统录入报名数据;向市鉴定中心上报鉴定申请表和鉴定安排表(附鉴定人员报名册),上缴收取的鉴定费,由市鉴定中心审核同意后实施鉴定。
四、由鉴定所编排考场(智能化除外)签发准考证;准备鉴定的考场、试卷、评分表及考务人员证件。
五、在理论和实际操作开考前半小时由鉴定所组织考务人员、考评员召开考前会议,并做好会议记录表。
六、鉴定所在鉴定结束后,填写理论及实操成绩汇总表、考评组长签字或盖章;考评组长提交考评报告、质量督导员提交质量督导报告、鉴定所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评估报告。鉴定所将鉴定人员成绩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后,将生成上报成绩数据、打印鉴定人员名册,所盖章所长签字后连同《职业技能鉴定申批表》一并上报市鉴定中心审批。
七、市鉴定中心审核合格后,填写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审批表》,经鉴定中心主任批准签字后,再生成证书号数据反馈给鉴定所,鉴定所接收证书数据后打印鉴定人员名册(一式三份)所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市鉴定中心;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再打印证书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,由鉴定所领取证书和《职业技能鉴定申批表》后发给鉴定者本人。
一、鉴定所在宣传媒体上发布鉴定公告:向社会公布鉴定的职业(工种)、等级、时间和地点。
二、鉴定所组织报名须审核参加鉴定人员的报名资格,按照收费标准收取鉴定费用;本人填写《职业技能鉴定申批表》。
三、鉴定所在考务系统录入报名数据;向市鉴定中心上报鉴定申请表和鉴定安排表(附鉴定人员报名册),上缴收取的鉴定费,由市鉴定中心审核同意后实施鉴定。
四、由鉴定所编排考场(智能化除外)签发准考证;准备鉴定的考场、试卷、评分表及考务人员证件。
五、在理论和实际操作开考前半小时由鉴定所组织考务人员、考评员召开考前会议,并做好会议记录表。
六、鉴定所在鉴定结束后,填写理论及实操成绩汇总表、考评组长签字或盖章;考评组长提交考评报告、质量督导员提交质量督导报告、鉴定所填写职业技能鉴定评估报告。鉴定所将鉴定人员成绩录入考务管理系统后,将生成上报成绩数据、打印鉴定人员名册,所盖章所长签字后连同《职业技能鉴定申批表》一并上报市鉴定中心审批。
七、市鉴定中心审核合格后,填写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审批表》,经鉴定中心主任批准签字后,再生成证书号数据反馈给鉴定所,鉴定所接收证书数据后打印鉴定人员名册(一式三份)所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市鉴定中心;中心主任签字盖章后再打印证书,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资格证书,由鉴定所领取证书和《职业技能鉴定申批表》后发给鉴定者本人。